为什么骨髓患者和捐献者不能见面?
有一个普遍的规定,骨髓患者和捐献者不能见面,也不能透露身份。在一些国家,他们在移植后的两年内不能见面。
我搜索了多个骨髓数据库基金会的常见问题,却找不到答案–为什么?为什么患者和捐献者这么长时间内不能见面,也不能公开身份?
有一个普遍的规定,骨髓患者和捐献者不能见面,也不能透露身份。在一些国家,他们在移植后的两年内不能见面。
我搜索了多个骨髓数据库基金会的常见问题,却找不到答案–为什么?为什么患者和捐献者这么长时间内不能见面,也不能公开身份?
不是说他们不能见面。会议是可以而且确实发生的,没有医学上的理由不可以。事实上,大多数器官采购计划都有一个允许捐献者和接受者见面的制度。如果捐献者家属和/或接受者愿意,可以通过华盛顿大学器官和组织捐献中心交换信件。在交换信件后,在UWHC向双方发布任何信息之前,双方都需要签署一份信息发布协议。届时,如果双方都愿意,可以在未来的日期安排会面。任何一方或双方都有权保持匿名,双方的隐私受联邦法律的保护。
出于隐私的原因,长期以来,出于对捐赠者和受赠者的身份保密是标准的做法。如上文所述,在大多数国家,将对方的身份告诉他们中的任何一方都会违反医疗隐私法,因为这些信息会告诉他们关于对方的病史的一些信息(也许很多)。
但即使没有隐私法,任何一方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也不会有什么好处,可能会有很多冲突。例如,一个失去亲人的家庭可能不希望收件人联系他们时被提醒。反之亦然 – – 受助人可能不希望见到死去的16岁孩子的父母,而他们的器官现在是他们的,这可能会让人感到不舒服。这可能会让人感到尴尬,不舒服,而且在感情上也会让人感到不安。也有可能导致任何一方的精神/情绪不稳定。你能想象悲伤的父母觉得他们只是因为你拿着他们女儿的肝脏走来走去而不得不和你发生亲密的私人关系的噩梦吗?
Granted,骨髓捐献者通常不是死亡,但所有的原则仍然适用。简而言之,这是一个伦理问题,不是健康问题。骨髓捐赠者和受赠者没有医学上的理由不能或不应该见面。
最后,我决定直接问骨髓登记基金会,嗯,就是其中一个,这个问题。
我得到的答复是,如果允许捐献者和患者当面见面,可以让两个人之间建立起牢固的感情纽带。如果以后需要进行另一次骨髓移植,捐献者需要做出是否再次捐献的决定,将受到与患者的个人关系的影响,而这正是这个 “不见面 "规则所要防止/限制的。
病人和捐献者不能见面的2年期限也不是任意的–从移植日期开始,大约需要2年的时间,才能确定病人长期健康,这意味着捐献者不会(很可能)被要求再次捐献。如果这个 "不见面 "规则是出于不止一个原因,我也不会感到惊讶,而且@Carey Gregory在他的回答中列出的那些原因显然也是有道理的。